兰湾国际业委会筹备工作公示

公示公告

2019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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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们几个业主正在积极收集尽可能多的业主信息,以满足双过半的要求,达到申请召开业主大会的资格。目前发现还有很多业主存在警戒之心,这种心情可以理解;在这里,我代表我们几个共同努力的业主向大家做以下保证:
1、收集的信息仅作为申请成立兰湾国际业主大会的基础数据(统计入住率),收集工作完成后所有纸质材料提交给街道办或政府。
2、涉及业主个人信息在未经业主本人同意的前提下,绝不会在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公布出来(前期收集的模板涉及业主个人信息,我们已经重新调整收集模板,接受大家监督)。
3、我们坚决站在业主这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尽可能多的为我们业主争取权利和权益。
4、业主大会落地前我们不会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名义获取个人利益。
5、前期工作在核实业主身份后,随时(非工作时间)接受业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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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
业主户数超过三百户的,可以成立业主代表大会,由业主代表大会履行与业主大会相同的职责。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一)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业主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依法解除合同或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九十天的。
其中,召开业主大会的条件一和条件三需要物业配合,物业已明确表示不会提供具体信息;
目前,我们已经收集到205户业主联名申请,为满足条件二还需要至少220户的业主信息,达到30%的基本条件。希望大家积极配合,多做宣传和解释工作,我们坚持所有工作事项必须满足合法合规,以国家依法治国作为我们的坚强后盾,尽可能快的将业主大会落实。